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百科] 时间:2025-10-12 15:40:14 来源:别出机杼网 作者:热点 点击:53次
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17-07-21 14:07 来源:豫都网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摘要]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 1月11日,许昌行政记者从魏都区公安分局获悉,家门拘留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店非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法储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存烟 2016年12月23日上午,花爆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对莲城大道西段两个经营烟花爆...
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 1月11日,竹店主被记者从魏都区公安分局获悉,许昌行政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家门拘留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店非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法储
2016年12月23日上午,存烟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对莲城大道西段两个经营烟花爆竹的花爆门店进行检查,当场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告知书,竹店主被并和店主签订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治安管理责任书。许昌行政民警明确告知店主,根据《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规定,2016年12月1日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2016年12月24日下午,民警再次对以上两家门店进行实地检查并告知店主相关事项,两名店主均明确表示不再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然而,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这两家门店仍有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迹象,遂将情况及时上报并开展秘密侦查。
1月4日下午,魏都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南关派出所联合魏都区安监局对这两家门店进行集中查处,当场搜出烟花爆竹10余箱。
根据前期摸排情况,执法人员继续对商家位于塔湾社区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烟花爆竹30余箱。
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魏都区公安分局将两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门店的负责人刘某、李某行政拘留。扣押的40余箱烟花爆竹已被警方妥善处置。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 一年一爆品,增健系列饮品再出新,还在选品的经销商不要错过!
- 全县改进作风、访企入村专题行动推进会召开 宿松新闻网
- 天下國際週報:自己不表態卻叫別人站出來,美國為台海問題惹毛日澳|天下雜誌
- 方鼎玻璃夹胶炉,价格行情
- 郑州住房的违规售房问题 房管局将出“狠招”治理
- 许昌公园游乐设施安全锁扣脱落 23岁小伙被甩飞坠亡
- 香港渔船维港巡游 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8周年
- 《战地6》全面揭晓在即 国外玩家已收到宣传材料
- 玻璃茶具使用哪种玻璃好 使用玻璃茶具泡茶好不好,行业资讯
-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召开
- 嘉宝莉荣膺 “2025 中国建材网推荐艺术涂料品牌”,彰显领军实力
- 机票搜索热度飙升 透过数据看“五一”假期旅游“热度”
- 医院打卡王、网红柱子哥——对抗疾病就是进行项目管理
- Canada Goose控股股东贝恩资本或启动股权转让